不好意思,你不是红卫兵,我也不是臭老九。
——给一个读者的公开信
悍客罗
这两天因为一篇小说的问题,受到一个读者的质疑,很好,我很欣慰。
首先,他曾经因为这篇文章感动过,然后转载到自己的博客上,而且标注清楚版权信息以示尊重,这点我很感激。
然后,最近两天,他突然发现早在2007年就有一个视频,核心内容和我的小说情节一样。当然,这就证明我是抄袭,他觉得感情被欺骗,心里气不过,就在熙攘的留言里质疑。
这也很好,因为我知道,自己确实是借鉴了曾经感动过的情节;当时没有标明,后来觉得不妥,自己加了一条标注——但因为我写的这篇东西发在了很多地方——豆瓣评论、豆瓣日志、新浪博客、博客大巴(当然,都是我的私人空间),还有熙攘。只在豆瓣日志里标注了一个简单的说明,因为我的本意不是为了抄袭那个视频而写这篇小说。
这个故事是应一个朋友的邀请,写给她们单位的作业,只说以亲情为话题。我构思了一个老人生病,当时儿女都忙,只剩大儿子留下了照顾的故事。本来故事的亮点是大儿子反而不是亲生,老人告诉他的时候,他却说其实早就知道了。以此说明亲生的不一定有用,养子因为亲情反而更好。那段时间一直在听那首tears in heaven,于是直接用作题目,结尾虽然不是太贴切,依然直接引用歌词。
后来写好之后,周末的时候,在有意思吧看到别人推荐的视频《what’s that》,很受触动,于是把故事改掉,直接挪用了视频的情节作为结尾。刚开始因为考虑到怕是抄袭,想改头换面再用,但觉得这样偷偷摸摸反而是故意抄袭盗用别人的创意,不如索性直接全盘照搬,也算一种传播和致敬。
写好之后,曾经发给一个朋友看,他很感动。然后跟他说了原来的情节,觉得有点简单,于是直接用了改过的情节,发到网上去。只是因为当时虚荣心作祟,或者没觉得自己在抄袭,就没有特别说明。所以,后来别人质疑的时候,也并没有慌张,因为我觉得我并没有隐瞒什么——要不然我就会把麻雀改成松鼠,读日记改成看照片。
这两天的事情让我恶心,不是因为读者质疑情节,而是他的推论和结论。这种文革式的逻辑和红卫兵式的思维,让我很不习惯。
他的推论是:
1、 我不是特别留意贵站的文章具体都是哪位作者写的。也不知道罗的其它作品是不是对得起那醒目的“著作权信息”。作为一个过客,一个局外人,我觉得,这样的事情是不可原谅的,出现一次就足以说明一个人的品质以及对待版权问题的态度。
我的回答:1、我不是那种欺世盗名虚伪成性的人,而且在我们这样一个原创的团体博客上,完全没必要欺世盗名,你多虑了;2、我不是故意要盗用别人的东西,然后死不承认,至少我从来没有不承认过,我不觉得你所谓的不可原谅是成立的——你不是宣判一切的上帝。
2、 xirang.ca的作者有几个把自己的简历贴出来的?不知您的伯乐看到这篇文的后续之后,会有何感想。没有经济利益就可以随便“借鉴”了么?!另外,某种程度上说,您现在拿到的工资(如果有的话)跟本文也有那么一丝半缕的联系吧。
我的回答:1、这正是让我恶心的推论,当时熙攘的读者有多少,能发生实际关系的可能性有多大,我如果真的是为了找工作,就不会专门贴在自己写文章的网站里了;2、我的工作不会脆弱到要靠一篇小说来支撑,也不会像括号里面“如果有的话”那么可怜,你多虑了。
3、 很有意思的是,“特别声明”的最后一部分,“这是我的失误”之类,字号突然小了一两号。无论是无意的还是有意的,在我看来,足以说明态度问题。
我的回答:这是典型的强盗逻辑,我因为看到了读者的质疑,赶紧给予解释,没有整理排版,这是很正常的事,怎么就看出我的态度不好呢,实际恰恰相反。
4、 又看了看罗的其他作品,基本都是在reader里会被我直接跳过的类型,没兴趣看,似乎发布在私人博客上更合适些。就内容来说,我唯一有印象、称得上“喜爱”的就是本文,还有王尔德的语录,当然语录那篇也不知有多少算得上是罗的“原创”。
我的回答:这又是恶心到我的一些推论。我的文章你觉得不好看,可能是不合你的口味,当然这点我没什么好说的;但是王尔德那篇,我是明明白白贴出了各种链接,明显是转贴推荐的,怎么就怀疑我“原创”多少呢,你真有点阶级斗争的天赋。
5、 你是不是该像发简历那样发一篇新文,说说本文的来龙去脉,让大家知道还有这么一档子事,提醒大家重视版权问题。你,敢么?
我的回答:我敢!不过,不是道歉信,是讲清楚事实来龙去脉的辩白,我一向喜欢讲道理,绝不允许别人妄加揣测且洋洋得意的泼脏水。
他的结论是:
1、请问罗,你有没有觉得你该退出xirang.ca呢?你敢么?如果你舍不得退出,你是不是该考虑删除或者认真修改本文以及“著作权信息”,认认真真说一句“对不起”?你敢么?
我的回答:我没觉得退出是必要的,特别是这种形式的退出,我觉得我还不至于成为熙攘的耻辱——这位哥们也许更适合生活在韩国或者宋朝,我不是那种一激就死的人;删除我觉得是懦弱的表现,我应该留着这篇文章,留作纪念,看看我们可爱的读者是怎样为一篇曾经感动过的小说,由涕泪横流变作义愤填膺的。至于道歉,我已经说了,不用专门给你发邮件说声对不起了吧。
2、我觉得,犯了错误要受到惩罚。退出xirang.ca、或者取消一年半载的发布权、或者发文道歉等等。如果单单在原文上修改——这样犯错误的成本也太低了吧。以后大家都可以随便剽窃然后在自己的日记本里写上“其实这篇灵感来自××××”。回头没人指出的话就可以据为己有,有人指出的话就搬出自己的日记本,说:“看呐,我已经在你之前说明了的”。
我的回答:我没你想的那么无耻,我也不会退出,因为这是我喜欢的一片自由之地——自由不是由臆断和宣判来主宰的;我已经发文道歉了,别的我觉得已经足够真诚;至于你说的日记本之类的行径,那是郭敬明,不是悍客罗。拜托,不要拿你的红卫兵逻辑来审判社会,我不是文革时期的臭老九,就算去云南插队,我也要做王小波式的独立个体,容不得红卫兵来审判。 而且,我很不喜欢你的审判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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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文章作者:悍客 罗 原始站点:嘻来嚷往 – IF YOU SEE SOMETHING, SAY SOMETHING. 原文标题:不好意思,你不是红卫兵,我也不是臭老九。 发表日期:2010年01月30日 原文链接:http://xirang.ca/2010/01/its-enough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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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软的总是骨头硬。
我开始深深的理解 和菜头、王小峰、罗永浩。
不好意思,您这么牛逼的标题当时就把我给吓死了。走袅,晚安。
嗯,不好意思,到此为止吧。
it’s far from enough.
nani jixu play with yourself …
这么处置这次事件还算聪明,但比较失礼,你理解三位大佬,可以,但是你的江湖地位不够
嗯,我失礼了,确实。。。
如果这都算“聪明”……呃,我无话可说了。在我看来,也就比最最笨的回应稍微强了那么一点点。另外,我太不喜欢“处置”这个词。
这篇是昨天半夜发布的。我睡前看了一眼,被标题雷得外焦里嫩。
今天再来看发现404了,于是写信给罗问是怎么回事,并附上了reader里复制的全文。
然后,这篇文又重生袅~
罗给我的邮件回复是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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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为昨天晚上挺冲动的写了回应,后来觉得放在首页可能不太好,就转为草稿了。
如果你不介意,那就继续放在首页吧,我只是不想让别人觉得好像熙攘真的是熙熙攘攘,吵闹不休。
嗯,看来以后还是不能冲动啊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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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说,你一次又一次错过了道歉的机会,越来越被动了啊。
你真以为你是上帝啊,
拜托,你认不认识汉字,早在第一天我就已经贴出道歉的文字。
还 错过机会、被动,你自己玩你的假想游戏去吧,麻烦你google一下“蹬鼻子上脸”。
我以为我会一直保持我的好态度,可是BC你终于还是把一个好脾气的人惹怒了。
嗯,对于道理讲明之后的纠缠,我一向不予理喻。
本来这件事情是我的错在先,但是你一再唧唧歪歪无理纠缠,现在我甚至觉得我一开始如此诚恳的讲道理是多此一举了。
恭喜你,你成功的把一件本该功德无量的事,搞的像现在这样令人恶心。。。
请问你说的“第一天”是哪一天?
是你发布文章的那一天么?
是ivan指出“This a Greek short film made in 2007”的1月4日么?
还是发布发布文章之后整整两个月后的1月29号?
如果是1月29号的话,你怎么还好意思说“早在”呢?
再看看1月29号你在文章后面的“特别声明”(其实就是把给站长和我信copy了一遍),
唯一跟道歉有点关系的话是那句:“当然,首先我是要道歉的。”
可这算是道歉么?我已经说过了,“只能算是个表态,还不是道歉”
就好象A和B是兄弟,A穷得饭都吃不上了,B说“当然,我是要借给你粮食的”
然后呢?下面没有了。B只说了这么一句话,却没有任何行动,并没有借粮给A。
就好象牛逼哄哄的罗表了个态,“大度”地说,“我是要道歉的”。
然后呢,没有说“对不起”,也没有对自己行为的反思,全都是在给自己找借口,给自己找遮羞布。
从一开始到现在,跟道歉有点关系的只有这么一句“当然,首先我是要道歉的。”
其他连篇累牍的都是无从查证的自己的心路历程,以及,借口。
还有对我这么一个指出问题的读者的回击。(我很想不明白的就是,为什么要把枪口指向我呢)
包括这篇令人叹为观止的雄文。
这篇1月30日发布的雄文里有道歉么?没有,还都是自己的“心路历程”以及对我无尽的怨念。
值得一提的还有文中流露出的态度。我想说:罗, 你太把自己当回事了。
你一直说我自以为是上帝,可我偏偏觉得您的身段比“上帝”还高N截。
“很好,我很欣慰。”——这神情,简直就是皇帝老儿捋着胡子说:“朕心甚慰啊”。
这篇的文末说,“我已经发文道歉了,别的我觉得已经足够真诚;”
这里的“已经发文道歉”说的是哪篇文呢?是说那段“特别声明”么?
而我们已经看到,“特别声明”里只有那么一句“当然,首先我是要道歉的。”
跟其它连篇累牍无从查证的记述相比,这么一句单薄的话不但不是道歉,更称不上“真诚”吧?
这位BC同志,退一步海阔天空。毕竟人家已经解释的比较清楚了。包容,就那么难吗?
道歉,就那么难么?
删文,就那么难么?
改著作权信息,就那么难么?
貌似对于罗来说,攻击读者倒是一点也不难,什么样的话都说的出来
testing
xirang.ca的评论管理机制好神奇……
因为搬家没有及时回复,现在再次正式道歉,对不起!
这件事到此为止。
如果还有什么意见或想法,请发送至我的邮箱:hankluo1987@gmail.com
我会及时回复。
你木有资格宣布到此为止,这不是你说了算的事。
嗯,不管怎样,我不会在熙攘继续争辩了。
我不想因为对我一个人的意见,连续占据留言板,影响大家看别的文章。
这是集体博客,有意见欢迎到我的博客继续:http://hankluo.ixiezi.com/
xirang.ca有专门的留言板,我还没去那里说过话。
争论只发生在《would》和这篇没营养的文的评论里,怎么会“影响大家看别的文章”?匪夷所思。
我对你的博客没兴趣,我喜欢的是xirang.ca。如果是在你的博客上看到《would》文,然后又发现《what》那个短片,我顶多问问你这是怎么回事,绝对不会跟你纠缠。
既然你知道这是集体博客,你只是其中一员,那为何不放低身段,稍微谦卑一点?
在我看来,你的架势比站长Tim还大,遑论我这样的小读者了。
我觉得你该退出xirang.ca,部分原因也是觉得xirang.ca这样的小庙实在是容不下您这样的大人物。离开xirang.ca,专心耕耘自己的博客,喜欢你的人依旧会去叫好,如果有人胆敢砸场子的话你也可以自由发挥,想怎么收拾就怎么收拾他。省得像现在这样投鼠忌器。
这位读者有问题,他为啥要来私人博客上要求他主张的权利?
请问你说的私人博客是指什么?难道是说xirang.ca是罗的私人博客么?
顺便说,我觉得你跟本文以及《would》文后的空白头像一样有问题。敢问是罗的亲戚还是朋友?
不好意思,记错了。
《would》文后的空白头像的评论跟这些天的争论没关系。
我想说的是类似本帖楼上的黑山、CZ等头像是空白的朋友们
我跟他们素不相识无冤无仇,怎么都莫名其妙地挑我的毛病
可能他们就是传说中罗的粉丝吧
关于头像,
似乎不是每个人都知道或者喜欢在gravatar.com设置头像吧?
你确实有点无理取闹。
首先你不是原作者,对吧,其次在你的多次重申强掉下,悍客·罗也道歉了,
文学作品可以借鉴的吧,并且也没有任何要求需要像论文那样注明引用吧?
道歉后也就适可而止了。
代价是需要付出的,就如同我从Google Reader过来留言一样,至少大家都知道了。
你不能让踩死蚂蚁的一件事情付出杀死大象的代价吧?或者你喜欢如此有意为之?
你这么有精力,要不去帮帮冯正虎?
问题似乎不是“大象踩死蚂蚁”这么简单吧。
我觉得罗确实语气够彪悍,本来是想道歉息事宁人的,结果却反而造成了一种反面的印象。
另外,著作权是必须要尊重的,这是社会的规范之一,不是小事情。
专门为顶悍客罗注册的。bc是不是太认真了?我想大概年龄不超过25吧。年轻人认真是件好事,但是要分清楚对什么。生活的目标是让自己及自己关心的人,和关心自己的人,顺便让其他人生活的更好,心情更舒畅,而不是跟别人过不去,其实是跟自己过不去。也许bc觉得自己这么认真,别人会为他鼓掌叫好,也会让全社会的人更加尊重版权,让全中国更加和谐。不知道这里能否开调查,估计多数人不会支持你的,看噪音就知道了,问题不在于他人,而是你自己本身。
容我多嘴一句:
我来xirang.ca不是来受教育的
您顶罗某就随便拍他马屁,别拍到马蹄子上就行
您把罗吹天上都行,别搭上我,您把我贬成三岁小孩儿也抬高不了罗啊
您劝我那么多,我也回劝一句:不要以己度人
在饭店吃到脏东西,一般几种反应:
1、自然倒霉,下次再也不来这间
2、叫来老板,批评一番,如果认错知改,也就过去了
3、大吵大闹,升级矛盾,誓不罢休
BC有点像第3种。
罗是错了。指出别人错误的方法有很多种,有高有下。BC的做法,高下立见。
罗的态度是“我是大店,爱来不来”
就好像吃到脏东西了,跟服务员说,丫还给脸色看。
顾客是上帝,你牛逼个啥啊
评论又被吞了……貌似触动敏感词了……
dvda2k的123总结得不错
但如果要是所有的情况都能简单用这一二三分类,那这个世界就太无趣了吧
我的意思是,我一点也不觉得我是第三类
我斗胆揣测,您要么就是罗,要么跟罗相识,要么是传说中罗的粉丝——否则你应该不会对罗的过错视而不见,单单把矛盾升级的责任归到我头上
我斗胆揣测,您要么就是罗,要么跟罗相识,要么是传说中罗的粉丝——否则你应该不会对罗的过错视而不见,单单把矛盾升级的责任归到我头上.
观上句而言,bc还比较偏执,听不进劝。所谓谦虚,也包括从谏如流。如此多回复里,并没有人说罗的抄袭没有错。你指出来,他承认,这不ok了?你说罗的态度不好,怎么大家没有认同你呢?
注:我此前不认识罗,只是就事论事。
我不认识罗,之前只是xirang的普通读者。
因为了解的不全面,所以也只是信口评价了一下。有点倾向于罗的意思,可能并不公允。
我看事至今日,也没什么大是大非,目前纠结更多的反倒是对批评的本能厌恶,以及个人意气。大家花时间写这些文字,真不如放开点,干点自己的todo列表里更有意义的事。
冒个泡。两个深爱着熙攘的傲娇男子折腾了这么久,互相退让一步,也该让这事儿落幕了吧。其实网上就是这么奇怪,纯粹趋于理性的时候吵起架总不会有赢家——到底怎样才算是头呢?至少掇凳子看了这么多戏,是没看见过大团圆结局,耸肩。真有可能,其实见个面喝点东西就什么问题都没了的说……真是无奈。